各位教职工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6年第1号规定,现就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(以下简称汇算)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
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。纳税人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的,可以自2月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;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。
二、办理方式
登录“个人所得税”手机APP,按照流程操作办理。
三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:
(一)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(二)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;
(三)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、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,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。
四、注意事项
在选择“全年一次性奖金”计税方式时,建议通过“个人所得税App”试算比较“单独计税”还是“合并计税”两种方式后,自己选择一种合适的汇算方式,以免增加个人税负。
在年度汇算办理过程中,如对操作程序有疑问咨询税务局热线电话12366。在核实收入的过程中,若对2025年度工资薪金、申报税额存有疑问,可咨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杨老师5397900。
附件:个税年度汇算自行申报(手机APP端)操作指引 .docx
财务与资产管理处
2026年2月2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