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践证明,加快完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,促进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发展,是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途径。
当前,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已进入全面深化、体系赋能、塑造新质战斗力的关键阶段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数据思维能力,从建基座、强应用、育人才三个维度一体推进、持续攻坚,推动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从“夯基垒台”向“积厚成势”跨越,不断提高监督质效和治理腐败效能。
在数据“集成化”上协同发力。数字化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实现数据的归集贯通,仅靠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力量远远不够,必须理顺工作机制,形成齐抓共管合力。要从更深层次推动资源“全域融合”,内部推动党风政风监督、检举举报、案件监督管理等业务数据实时交互、一体贯通,外部完善与金融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协同机制,同步推进各级数据贯通融合,实现“一数一源、上下同标、全域共享”,打造全要素覆盖、全流程贯通、全系统共享的数据集群,持续放大数据“乘数效应”,让静态数据源转化为动态战斗力,为监督赋能、为办案增效。
在监督“精准化”上聚焦发力。传统监督模式囿于人力物力和信息壁垒,难以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覆盖、穿透式监督,大数据监督办案的核心优势之一,就是对相关领域行权数据进行全量比对、碰撞分析,“揪”出问题和异常。要纵深推进行权监督,根据业务需求不断丰富监督应用模型场景,推动行权数字化与监督数字化如影随形,实现从“人盯人”到“数盯权”,让权力运行“留痕存迹”,为行权异常“亮灯预警”,进一步提高监督穿透力。要完善技战法模型体系,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“藏得深”“裹得严”的特点,升级优化现有“工具箱”模型,探索形成复合分析模型,以“数据算法”升级“反腐战法”,让隐藏在行权背后的腐败问题,在天罗地网下变得无处遁形。
在能力“专业化”上持续发力。人才是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的第一资源。推进大数据、信息化建设,既需要“能用”的数据,更离不开“会用”数据的人才。要结合实际,进一步健全信息化工作机构,配齐配强专业力量,加大培训力度,采取业务培训、比武练兵、精品案例评选等形式,全面提升大数据实战能力,培养越来越多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骨干。安全是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的生命线。要把安全规范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,坚持“授权最小化、操作留痕化、监管全程化”,完善数据使用监督制约机制,筑牢数据安全防线,确保大数据赋能始终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轨道上运行。 |